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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2005年6月1日前廳部劉蕾在商務中心拾獲客人手機電池一塊,交至大堂AM處,按照酒店相關政策,該員工將獲得100元的獎勵。
2. 2005年6月1日PA員封二勇在四樓男衛生間拾獲客人遺忘的Rossini牌手錶一塊,交至大堂AM處,表現出了拾金不昧的精神。按照酒店相關政策,該員工將獲得100元的獎勵。
3.2005年6月8日房務部員工貼迎鳳在3樓拾獲客人頭夾一個,及時交至大堂AM處,表現出了拾金不昧的精神,值得我們學習。
2.2005年6月16日安全部員工米爾紮克蘭木在車場檢車時發現一部MOTOROLA彩屏手機,及時交至大堂AM處,表現出了拾金不昧的精神,值得我們學習。
4..2005年6月6日房務部員工王柳葉拾獲客人押金單一張,及時交至大堂AM處,表現出了拾金不昧的精神,值得我們學習。
5.2005年6月8日客人致電AM反映HK員工拾到其手錶一塊並歸還,特此感謝。經查為房務部員工齊惠。表現出了拾金不昧的精神。值得我們學習。
6.2005年6月8日房務部員工劉彥新在電梯口拾獲公事包一個,及時交至大堂AM處,表現出了拾金不昧的精神。值得我們學習。
7.2005年6月25日安全部員工王鵬山拾到中興手機一部,及時交至大堂AM處,表現出了拾金不昧的精神,值得我們學習。
8.2005年6月27日康樂部員工韓麗在大堂吧拾獲女士手提袋一個,內裝手機、電子詞典、證件、鑰匙及6000多元現金,及時交至大堂AM處,表現出了拾金不昧的精神。值得我們學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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